交通事故现场没有报警怎么办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6-10-18 15:26) 点击:154 |
交通事故现场没有报警怎么办?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,事后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记录报警时间、报警人姓名、单位、联系电话、发生交通事故时间、地点、车辆类型、车辆牌号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,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。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,并告知当事人;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,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,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,并说明理由。 1.人体损伤 人体损伤是指外界因素作用于机体,致使器官、组织的形态、结构和功能破坏。外界因素一般可分为物理性、化学性和生物性因素三类。物理性因素主要包括各种机械性暴力、高温、低温、电流、放射线等;化学性因素主要包括各种酸、碱等有机、无机化合物等;生物性因素主要包括动物、某些有毒的植物、细菌等微生物等。致伤的外界因素种类、作用方式和强度不同,损伤的表现也多种多样,各不相同。交通事故致使人体损伤多为机械性暴力引起。 2.残废 残废是指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。残废常是严重伤、病、先天性畸形或大手术后的不良后果,具有永久性和不可逆性。残废状态下,生理和心理功能受到严重障碍,不但严重影响个人生活,而且社会生活和工作会受到严重障碍。 因为残废是一种永久性和不可逆性的身体状态,因而,在人体损伤后只有经过相应的治疗,并且医疗终结后机体功能障碍仍然固定不变才能评定为残废。如果被鉴定人不接受指定的治疗,就不应评定为残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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