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蒲文明
蒲文明律师
北京 朝阳区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蒲文明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
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,违约方需要承担责任吗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9-02 15:04)    点击:344

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,违约方需要承担责任吗?

 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,违约方可不承担责任。这种情形主要体现在《合同法》第302条、第311条和第425条等条文中。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,由于对方 过错,造成某种损失,违约方是不承担责任的。在这种情形下,法律将对方的过错作为免责事由,违约方证明该违约后果系对方过错行为所致,而与自己的违约行为 无关,即可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蒲文明律师提供“取保候审  刑事辩护  经济仲裁  房产纠纷  遗产继承  合同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蒲文明律师,蒲文明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蒲文明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400010014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蒲文明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朝阳区律师 |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蒲文明律师主页,您是第95199位访客